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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

****先生/女士: 您好!您的文章《*********》已初审通过,可以送专家外审,请通过当地邮局寄200元外审专家审稿费(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内蒙师大盛乐校区图书馆17-501 徐海生 收,邮编:011517,手机:13514715197),请您务必写清详细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并在附言栏内注明“审稿费”字样,汇寄之后务必第一时间把汇款收据拍下来发我邮箱并附简短的必要说明,以便及时填写备忘录;见到凭证才可以签单、复审、终审、印刷、寄刊,切记!如有不清楚之处需要电话联系,请拨打我办公室电话:0471-4393713,或者我的个人电话:13514715197。祝好!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术期刊社 教育科学版 徐海生 2017.10.08 ————接到邮件通知后,通过邮局寄了200块钱给徐海生,后面又通过邮箱根据要求发送了修改稿,之后徐海生一直说马上安排发表,让我等,一直等到2018年4月份,仍未发表,期间通过电话、短信、邮件多次询问徐海生什么时候可以见刊,他一直都是推诿唐筛,之后干脆不予回复,后面本人也没有精力再关注了。总体感觉这个徐海生就是一个骗子,也不知道是不是杂志社的,钱都是寄给他个人,虽然不多,但感觉这个人就是利用职务之便,打着杂志社的名义,私下里跟作者联系,骗作者说稿件通过初审,拟采用,让作者给他寄钱。最后各种理由拖延,让你自己没有耐心主动放弃,说实话,200块钱确实不多,也没有谁会为了两百块钱一直去纠缠他,但感觉徐海生这个人就是吃定了作者的这个心理,利用编辑的职务之便,骗取作者的钱财,绝对不止一个两个作者被徐海生骗钱,希望杂志社能够重视,将这种垃圾编辑踢出去,以免损害了杂志社的声誉,毕竟是一个大学的学报,怎么能让这种骗子浑水摸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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