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初收到录用通知,并被要求缴纳500元版面费。为做确认,打电话咨询编辑部,被告知收到通知即等于录用,出现意外的概率不到百分之一。遂放心缴纳版面费。然而在11月中旬交修改稿时被告知,虽已缴纳版面费,但不保证发表,有可能在终审阶段被拒稿,而终审要等到8月最终出刊前才进行。这种程序非常令人疑惑,编辑部为何不在外审和复审通过后直接进行终审,非要拖到出刊之前?就算一定要在出刊前终审,为何不能在终审通过后再要求作者缴纳版面费,而是要求作者事先就交,难道是为了事先捆绑住作者以留作备胎?希望编辑部能对此做出改进。对于有比较重要的发文需求的小伙伴,建议慎投此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