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就知道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和本校学报,慕名咨询审稿费版面费,结果两次发邮件咨询,收到自动回复的是您发来的邮件已经收到。注:校外作者请注意,您投的稿件,如果一个月内没有收到审稿意见请自行处理。这一点有些敷衍,后来在期刊投稿指南提问了这个问题,得到了同仁的热心解答,在此表示感谢,期刊管理员老师也于9月4日进行了更新标注,贴心周到及时,也一并感谢,自己于今日在学报官网(投稿细则)版块找到了说明,为了方便大家,避免类似情况,在此重复分享一下,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启用了“稿件采编系统”,实现了“在线投稿”、“在线查询”、“在线评审”等功能,所有投稿及稿件信息查询均需登录我刊网站“http://www.lncc.edu.cn/depart/xb/”自助完成;稿件处理周期为1~2个月,原则上不接受电话查询稿件信息。 校外稿件录用后将收取“版面费”。我刊规定:非本校在职教职工稿件一经录用每篇稿件收取版面费500元,我刊社将开具名目为“编辑审稿费”的收据。 版面费支付方式有两种,任选一种: ⑴ 邮局汇款 110122,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102号,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编辑部(收)。 (注意:“收款人”是“编辑部”而非其他,请不要写错;请注明“版面费”字样) ⑵现场支付 我编辑部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102号,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南院A座811室“科技处”—学报编辑部 电话:024-89708722 传真:024-89708717 责任编辑在加工处理稿件过程中常会发现许多问题,需要作者按责任编辑的具体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将修改结果在1周内返回。因故不能及时完成的,也请及时与责任编辑联系。 请将稿件内容1.5倍行距、单栏排版,投稿前请务必仔细审读本《投稿须知》,并按要求修改、调整稿件内容,尽量减少错误。查重要求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