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诗歌理论》(中旬刊)创刊于1957年,由四川省作家协会主办。坚持以全面推进中国新诗的繁荣作为办刊宗旨,发表了一批又一批的不同艺术风格的优秀诗作,培养了一代又一代的不同创作流派的优秀诗人,形成了鲜明的诗歌品质和诗歌特色。尤其是进入新时期以来,《星星》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弘扬主旋律,倡导多样性,不断改革创新,为汉语新诗的发展和进步作出了巨大贡献。在中国当代文学史上尤其是诗歌史上 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影响,是广大诗歌爱好者的心灵家园和精神食粮。下半月专发诗歌理论。系国家中文核心期刊、新闻出版总署双效期刊,多次荣获国家期刊奖、国家重点社科期刊奖。《星星》自2013年1月改为旬刊,上旬刊为《星星.诗歌原创》;中旬刊为《星星.诗歌理论》;下旬刊为《星星.散文诗》。主要栏目:前沿对话、学人论坛、文化研究、教育研究、经济研究、文本细读、经典重放。